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将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进行报名,各地区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简章陆续公布中,部分报名简章涉及到“报名承诺制”,什么是报名承诺制?
“报名承诺制”是指考生要对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在报名初始环节不需要接受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考生对自己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下是实行报名承诺制的地区相关通知:
上海报名简章:
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1号)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湖北报名简章:
我省202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不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1号),考试诚信档案库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点击查看湖北报名简章详情>>>
安徽报名简章:
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工作,视同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对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点击查看安徽报名简章详情>>
云南报名简章:
云南省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成功后,视同对本人的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对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报名人员,导致终考试成绩无效,不能取得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点击查看云南报名简章详情>>
四川: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我省2021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将试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将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注:报考人员获得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认定时点为2020年12月25日以前)、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白名单3cxz]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点击查看四川报名简章详情>>
江苏报名简章:
凡参加我省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不需要接受考前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根据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在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点击查看江苏报名简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