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免填表单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 (A104000)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表)》(A100000)中直接填写。除以上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则无需填报。
汇算清缴的对象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