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非销售人员发放奖金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707号)**六条**(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公司内部非销售人员取得的奖金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问答:
1、离退休人员取得原任职单位发放的奖金及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我企业的雇员取得的加班奖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五条的规定: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