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股票的特征与股东的权利
项目 | 说明 |
股票的特点 | (1)永久性:股权资金属于长期自有资金,没有期限,无需归还 (2)流通性:股票可以流通、继承、赠送、抵押 (3)风险性:股票价格的波动性、红利的不确定性、破产清算时处于剩余财产分配的最后顺序 (4)参与性:股东拥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限 |
股东的权利 | (1)公司管理权:重大决策参与权、经营者选择权、财务监控权、公司经营的建议和质询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 (2)收益分享权:股利分配 (3)股份转让权:出售或转让 (4)优先认股权:优先认购本公司增发股票的权利 (5)剩余财产要求权:解散、清算时,对清偿债务、清偿优先股股东以后的剩余财产具有索取权 |
知识点:股票的特征与分类
(1)股票的特征
永久性 | 属于公司的长期自有资金,没有期限,无需归还 |
流通性 | 股票在资本市场上可以自由流通 |
风险性 | 股东为企业风险的主要承担者,风险表现形式包括:股票价格的波动性、红利的不确定性、破产清算时股东处于剩余财产分配的最后顺序 |
参与性 | 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所有者,拥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
(2)股东的权利
①公司管理权:重大决策参与权、经营者选择权、财务监控权、公司经营的建议和质询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
②收益分享权——排在其他利益相关者之后,且没有事先约定(剩余求偿权)
③股份转让权
④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的权利)
⑤剩余财产要求权
(3)股票的种类
①普通股VS优先股——股东权利和义务不同
普通股 | 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义务,不加特别限制,股利不固定 |
优先股 | 相对于普通股,具有股利分配优先权和分取剩余财产优先权,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受到一定限制,仅对涉及优先股权利的问题有表决权 |
②记名股票VS无记名股票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③发行对象和上市地点
A股:境内公司发行、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境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
B股:境内公司发行、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境内以外币认购和交易;
H股(香港)、N股(纽约)、S股(新加坡):注册地在内地,境外上市。